东营工业提升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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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办学资质前,你要先确定自己是要办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确定好了之后就要去相关的行政部门提交手续。
拿营利性培训公司的注册来举个例子,首先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及一系列的相关证明,比如: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
课程设计、内部管理制度、培养目标等等材料。得到教育局审批通过获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再到工商局去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这边,法人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消防和办学资金等都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所有材料递交后还要等着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实地考察。
这两个行政部门全部手续办齐拿到执照,才算是真正拥有了办学资质。
通常情况下,办证需要走审批流程,通常要三个月才能办下来。而且很多地方的教育局已暂停办证。但在当前各地规范办学整改的情况下,机构还是需要用尽浑身解数、尽可能找到办证的窗口期,走正规的办证程序来规范办学,给未来以最小的风险。
▌申请办学许可证九大攻略
办《办学许可证》的过程琐碎复杂,在这个过程中,有这样一些需要注意的点,能帮助你提升办证效率。
▼攻略一
办学许可证是目前"最官方"的合法资质,为了更长久的发展,还是要多留意相关政策,有机会是要拿到的。没有这个,在涉及到"大联查",恶意投诉举报时,你就会发现现在的辛苦是值得的。
▼攻略二
如果批培训学校资质,记得先问当地指标,然后找场地,注意场地原本消防结构和场地使用性质,邀请教育局相关人员初检同意后再签场地租赁合同,办学消防和场地装修可以同步,消防验收建议外包,最后的提交给教育局的备案大部分资料可以外借。
▼攻略三
消防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筹设申请同意书不等于办学资质,这时候办学被举报违法办学会很麻烦,街道办,街道派出所,本地消防大队,教育局会轮流找谈话,且一定程度会影响审批进度。
▼攻略四
各地教育局对于场地硬性要求不统一,具体要事先咨询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涉及:楼层要求,场地面积,消防相关规定,场地使用性质及使用期限等。
▼攻略五
上面表述的文件,资料大部分都会下发模版,我们直接收集信息填写即可,部分不会的可以咨询对应办事窗口就好。只是涉及到签字盖章的事情,如果没有一定社会关系资源,要跑的勤一些。总的来说,耐心些就好。
▼攻略六
场地租赁时请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分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质为教育培训,其中综合用地有些地方需要到国土资源部补交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费,按每平方按年收;居民和工业原则上不可以变更(工业用地变更代价最大)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
附件:以四川省广元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办理流程为例
事项名称学前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受理机构区教育局办理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晋寿路60号联系电话0839-8725613设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申请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办理材料筹设要件:(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设立要件:(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注: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办理时间筹设30天设立 90天办理流程
今年以来,我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发展观”活动为载体,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责任体系、深化环境治理、强化监督管理、狠抓污染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创模成果,促进了科学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现将我市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指标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2006年,东营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在全省十七个地市中名列第二名,2007年居全省第六名,2008年居全省第四名。
2、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东营市城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市政府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进行了应急演练。
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东营市非常重视环保投入,环保投资指数连续保持在2.0%以上。
(二)经济社会指标
4、经济发展: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我市持续增长率高达16.5%,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2006年全市实现GDP1450亿元,2007年全市实现GDP1664亿元,2008年实现GDP2052亿元,人均GDP达到了10万元以上。
5、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100%。
6、工业万元GDP能耗:2006年工业万元GDP能耗水平约为0.87吨标煤/万元;2007年为0.816吨标煤/万元;2008年为0.751吨标煤/万元GDP。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7、单位GDP用水量:东营市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为13.66吨/万元GDP,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8、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2007年东营市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57kg/万元,二氧化硫7.6kg/万元;2008年东营市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18kg/万元,二氧化硫5.95kg/万元。远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三)环境质量
9、空气污染指数: 2008年市区空气环境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为350天,占前全年总天数的95.9%, PM10、SO2、NO2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08年东营市市区三个饮用水源地市自来水公司、孤河水库和耿井水源监测指标全部符合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11、东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2008年东营市建成区内的主要河流广利河和草桥沟不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标准,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1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2008年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按山东省环保局认证的监测点位进行监测,在中心城市建成区内以500米×500米网格均匀布设有效监测点,共布设监测点位210个,所有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4分贝,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标准。
13、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2008年东营市建成区内17条主要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值为66分贝,全部控制在国家考核指标要求之内。
(二)环境建设
14、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国务院批准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5.3万公顷,是我国最大的三角洲保护区,面积占东营市国土总面积的19.31%。
1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继续加大绿化工作,实施绿化工程,2008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96%。
1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2008年,东营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广利河五六干合排截污工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河口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5%以上。
17、工业废水及排污申报情况:东营市所有工业企业都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2007年东营市投资3亿多元用于工业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进一步提高。2008年工业废水达标率为96%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率100%。
18、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东营市作为全国著名的石油城,在清洁能源使用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城区气化率高达99.8%,清洁能源使用量率在80%以上。
19、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东营市大力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禁止在城区新建10吨以下燃煤民用锅炉,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在85%以上。
2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市交警支队、市环保局每年都定期对机动车进行抽检,定期检测率大于90%。
2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了两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
2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我市建设了全省最大的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所有建筑物全部禁止使用粘土砖,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并对钻井泥浆池全部进行了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一直在95%以上。
23、危险废物处置率。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大对各种工艺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理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三)环境管理
24、环保目标责任制:每年我市都召开环保共作会议,将环保重点工作以与各县区、各部门签定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位,并强化考核,将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在电视台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25、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加强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考核要求。
26、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2008年,我市二氧化硫削减了21700吨,比上一年削减6.07%;化学需氧量削减6272吨,比上一年削减6.0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09年上半年,我市二氧化硫比上年同期削减11785吨,削减率13.39%,化学需氧量比上年同期削减1980吨,削减率9.73%,累计已削减COD14.4%、二氧环流22.1%。
27、环境保护机构:我市环保局属政府序列单列局,在东营区、河口区、市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设立了四个分局,在三个县环保局全部独立建制。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市环保局、各县区环保局通过省行政执法规范化验收。
28、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近几年民意调查显示,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在88%以上。
29、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我市大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环境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在95%以上。
30、城市环境卫生及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我市每年都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了城管支队和大队,通过了国家卫生部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创建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环境卫生及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达到考核要求。
二、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综合整治广利河。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0亿元,按照“截污、治污、清淤、引水、增绿、造景、建港、通航”的总体要求,以实施截污导污、河道整理、建源引水、景观塑造、疏航建港、流域综合开发等六项工程为重点,在3年内把广利河建设成为了“河海相连,水清岸绿,城水共生,人水相谐”的生态长廊、休闲长廊、发展长廊和文化长廊,使之成为了中心城水系景观的“主动脉”、城市景观“新亮点”。今年以来,继续深化截污导污、沿河泵站管理,建设了一批新景点,黄河水城主要任务“三园一区一岸线”(体育公园、文化公园、科技公园、清风湖景区和广利河岸线)工程基本建设完成。黄河水城建设近两年多来已经完成投资逾20亿元,实现了清水进城,水城特色初现。
(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2008年,总投入1.4亿元的东营市污水处理厂三期6万吨/天扩建工程投入使用,中心城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12万吨/天,实际处理量达到10万多方,城区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5%以上。同时,充分利用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万吨/日曝气氧化塘)的200万立方米的氧化塘,将其建成中水蓄含水库,并养殖水生动植物,确保其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COD50mg/L以下),为胜利电厂提供冷冲灰水,为城市提供景观用水,中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2009年7月份,总投资1.3亿元、由首创水务实行BOO方式运营的东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后,城区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到了90%以上。
(三)加快推进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造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东营市政府投资3000多万元,扩建了处理能力500吨/日的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5年,同时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东营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于2008年4月份立项,6月份完成设计开工建设,10月份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投资1000余万元,配套完善建设了高规格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碟管式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的渗滤液外排部分可以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级标准。该系统已于2008年9月底投入使用。
(四)积极开展中心城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出台了《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确定以化工异味治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视察,现场办公,解决实际突出问题。市人大根据整治工作情况,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心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东人发[2008]20号。通过综合整治,中心城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为迎接十一届全运会在山东省的召开,今年,市政府正在组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设、城管、市政、卫生、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
(五)加快市卫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更新。市县两级政府督促、协助建设单位落实了设备更新资金。委托上海万强公司设计制作了符合国家最新技术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委托山东省城建设计院完成了初步设计和规划总平面图。到2008年9月底,新设备安装全部完成,完全达到了国家各项环保技术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今年,已经向省环保厅申请了竣工验收。
(六)加快胜利发电厂脱硫工程建设进度。胜利发电厂脱硫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约3.2亿元,2008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胜利发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多次在电厂召开现场办公会,督促其加快进度,1、2号机组脱硫设施已于2008年10月中旬建设完毕,并且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现已实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3、4号机组于2009年3月底建设完毕、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2009年5月22日,省环保厅对胜利发电厂脱硫工程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全省最大的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开始发挥减排效益,全市二氧化硫减排有望在今年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市委市政府坚持各种创建活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巩固和提高“创模”已经取得的成果,保持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重新调整和充实了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整改提高领导机构,按照“十一五”创模指标体系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并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由市政府督察考核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加强考核、定期调度,实现了思想认识再统一、目标任务再明确、工作责任再落实,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标准,不断提升
在整改过程中,市政府明确提出了“责任到人、整改到位、坚持标准、不断提升”的十六字整改要求,要求整改力度要不减当年的创建力度,各县区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把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当成是一次“再创建”,对仍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坚持创建的实效性。通过实施黄河水城建设、广利河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及管网配套、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及渗滤液处理、中心城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更新、三网绿化等一系列重点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使得城市面貌焕然一新,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不断得到巩固提高。
(三)多措并举促减排
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多措并举,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共启动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80多项,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51项,累计投资16亿多元;二氧化硫减排工程30项,累计投资10亿多元。拆除了37.88万千瓦的火电小机组,彻底关停了华泰纸业股份公司230吨/天的草浆生产线。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上马。截至2009年6月底,我市累计实现COD减排14.4%,二氧化硫减排22.1%,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
紧紧抓住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在开发中积极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三是是突破经济结构。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突出抓好“五保三压一整合”,保农业、保现代服务业、保高新技术产业、保基础设施、保生态环境;压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整合传统产业。大力开展“三网”建设。设立了“三网”绿化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三网”绿化工程建设。各县区政府也要配套相应资金,专门用于“三网”绿化工程建设,打造生态品牌,展现“大空间、大水面、大绿地”的城市风貌特色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加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实施湿地恢复和重要物种保护工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使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大力开展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夯实生态市建设基础。
四、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保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政府督导、部门联动、城乡并举、分区负责”的要求,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坚持“四位一体”模式,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对周边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中心城区周边的化工企业,按照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停一批、治理一批和“退二进三”的要求,逐步将周边的较大化工企业搬迁之工业集中园区,解决工业围城问题。
(二)继续加大广利河综合治理力度。市政府拟批准成立黄河水城办公室,同时在市环保局设立广利河流域环境监察大队,落实人员编制,负责牵头组织广利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力争2009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封堵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废水、雨水排放口,对排水泵站全面进行改造,确保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三)加快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公园进度。充分利用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万吨/日曝气氧化塘)的200万立方米的氧化塘,将其建成中水蓄含水库,并养殖水生动植物,确保其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COD50mg/L以下),加大污水回用力度,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补充城市湿地公园和环城水系,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实现资源化梯级利用,节约新鲜用水量。
(四)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要求,2009年二氧化硫比2008年削减15%、化学需氧量比2008年削减5%,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五)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2009年解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加快东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试进度,力争国庆节前通过验收、年底前满负荷运行率达到70%以上。加快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加快胜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完成广饶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中水回用工程。
(六)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力度。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在织女河流域,投资1.5亿元建设织女河综合污水处理厂(华泰集团承办);在五干排流域,投资5000余万元,实施海科化工集团和胜利石化工厂污水深度处理回用项目;在神仙沟流域,投资3000万元实施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桩西采油厂采油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在小清河干流区域,投资8000万元建设正和集团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项目;在预备河流域,完成广饶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按照“治、用、保”并举的策略,全面实施截蓄导工程和湿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利用力度,改善河流水质。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指导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加快黄河水城建设,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的要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进一步深入,构建和谐、生态、富裕、文明、安康的东营。
经营城市理念与城市新规划建设——以济南为例
一、经营城市的概念及意义
1.经营城市理念的由来与演进
经营城市这一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管理者首先提出的。当时,在新的科技革命浪潮冲击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于在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后工业时代的发展需要,加之当时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水平进一步提高,因此城市发展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日趋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管理者提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要尊重价值规律,要从基本经济规律出发,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整合城市资源。要把城市资源作为资本,按照市场规划运作,实现多元化融资,产业化经营。在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上,推行“企业家化治理城市模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西方一些国家城市管理者又进一步提出了“经营城市”的概念,使经营城市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一个崭新理念,并且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者所接受,而且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以及不断提高城市自身品位的实际需要,这一理念还在进一步深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
在我国,经营城市的概念是在2000年全国中等城市经济研讨会上正式提出来的,会上专家指出,经营城市就是运用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资本(如土地)和人力作用资本(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及其相关的延伸资本(如广场、街道的冠名权)等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从中获得收益,再将这笔收益投入到城市建设的新项目中去,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市场化新路。这一观点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形成了我国经营城市理论的雏形。
随着“经营城市”理论的发展,以及政府经营城市的实践,经营城市已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以城建城,以城养城”,而是进一步把经营城市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的“经营城市”可等同于“城市经营”,是广义“城市管理”的一部分,主要是指在现有城市存量的基础上,从经营的角度使城市基础设施发挥更大的功效,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使常规资源得到**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城市概念应是广义的“经营城市”。它是不同于城市经营的一种比城市发展对策甚至城市发展战略更高的城市发展思路,是广义的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主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城市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他经济要素,盘活城市资源,并通过高效的城市管理,从整体上运用城市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促进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种经营城市的理念有四个特点:第一,经营所需的资源是泛资源的概念,即把整个城市看作资源。第二,树立人本思想。要通过城市居民的主动参与来搞好城市的发展。第三,市场机制。要靠市场来解决问题,不能再依靠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第四,依靠社会化运作。要充分发挥企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其参与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益事业中去。
经营城市也就是经营城市的公共资产(即政府性资产),它不是单纯地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城市资源的经营,正确行使职能,创新观念和运作机制,提升城市的综合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即经营城市思想的实践核心在于实现城市文明进步。只有立足于这一高度,城市资源经营和城市化发展才能创新突破。
2.经营城市理念对城市政府管理者的意义
(1)经营城市理念是城市政府管理者进一步明晰职责,提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由过去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政府职责日趋明晰,职能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政府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从直接干预经济转向间接调控管理。按照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由于市场经济存在着缺陷和失灵,市场无力解决公共产品的有效问题,只有政府才能担当起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并在资源配置、实现公平和稳定经济等方面实施干预,发挥作用。
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今天,大部分公共资产仍按计划模式管理,由政府实施统管、统包、统揽。而这种政府直接包揽和管理的方式,正是造成当前公共资产一系列问题的根源所在。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资产虽然被逐步推向社会,但这未能发挥出公共资产的**效益。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方面,政府面临着进一步明确和认定职责,不断创新观念,转变职能,正确行使职权,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负位”问题。另一方面,公共资产管理和调控也面临着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对公共产品要做好按性质分类,该推向市场,就一定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有的公共产品则要尽快退出竞争性领域,实现社会化管理。政府的职责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划,适时调整对公共资产的管理和调控,并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达到公平合理;通过高效使用公共资产,充分发挥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2)经营城市理念是实现社会资源最优配置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和缺陷,需要政府的有效干预,担当起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角色,对社会资源进行公平、合理的配置。社会公共资产不论来源渠道有何不同,都不影响其性质,它们都是政府的资产,政府拥有对公共资产的处置权和支配权。政府可以通过合理高速和公平配置,使所有公民都有权利公平自由地分享这些公共资产,使这些公共资产发挥出**的社会效益。这也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3)经营城市理念是城市政府管理者激活公共资产的出发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政府将面临着伴随来自人口增长、社会保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不足,而财力不足将是各级政府面临的最大困难,解决这一难题的主要思路是盘活公共资产存量,实现城市资本的自我积累、自我滚动、自我增值。
第一,充分利用城市土地资本和地域空间获取利益,增加积累,推进城市建设。
从城市建设的角度看,经营城市的核心是城市土地的资本和地域空间。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政府对城市公共资产只讲投入、不讲产出,只讲建设、不讲经营,从而造成建设越多,包袱越大的现象。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用市场经济的眼光重新认识城市,即城市是区域经济的聚焦地和社会投资的复合体,不仅是经济实体,而且是资本实体。因此,完全可以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地下矿产等)、人力作用资本(如路、桥)及相关的延伸资本(如路、桥、车站、广场等冠名权),以及城市其他无形资本(如政府政策,历史文化,城市风光)等进行聚集、重组和运营,把长期以来的城市不变资本转化为可变资本,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建立一条“以城建城”、“以城养城”的城市建设市场化轨道,从而实现城市资本的自我积累,自我增值。
第二,开拓城市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大多都是政府包揽包办,投资单一。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城市综合质量必须提升。因此,城市建设所需资金也就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政府运用经营城市理念,变单一的政府投资方式为多元投资,变政府独家建设为政府与民间共同建设,把城市建设从原来的简单再生产过程转化为城市资产经营过程,从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过程转化为既有投入又有产出的过程,从而实现政府运转和经营资产的良性循环。
二、“经营城市”是济南市实现城市建设新规划的主要路径
1.城市建设新规划的特点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其长远发展方向和目标是历届省委、省府和济南市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央驻济单位、驻济部队领导十分关心、重视的大事。1997年6月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做出了“济南五年大变样”的重大决策,拉开了加快省会建设的序幕。
2003年上半年,山东省委批准了济南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新一轮城市规划建设方案。这一方案提出“本届政府五年投资1360亿元,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实施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到2020年,城市人口400万,建成区面积400平方公里,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摆在济南市委、市政府面前首位的就是融资问题。从济南市近三年的GDP和财政收入看,2000年的GDP为952.2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入49.05亿元,2001年GDP为1066.2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59.6亿元,2002年GDP为1200亿元,预算内地方财政收入66.25亿元。这种GDP总量和财政收入状况,要在五年内投资1360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甚至更高的目标,仅靠政府自身投资来完成是很难实现的。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是济南市委、市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经营城市理念恰好为改变政府包办城市建设,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将经营城市理念与济南市城市建设新规划联系在一起,使济南市的城市管理者有可能为未来的城市建设开创新的局面。
2.城市经营理念有可能使城市管理者突破已明显落伍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的禁锢
济南市沿用已久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已明显落后于时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缺乏经营思想,没有把城市公共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来看待
沿用已久的城市建设管理和运作方式使政府管理者在城市建设上,没有把城市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作为一种资产来看待,只重视投入,不重视无产出。如济南市经七路等道路拓宽工程,建设中道路两侧由政府出资拆迁出的土地,没有作为一种资产来经营,而是无偿划拨给一些单位,这些单位成了受益者,政府却没有得益,可谓“捧着金饭碗没饭吃”。这样,城市建设的资金只能来源于有限的财政资金,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得不到有偿利用,因而城市公共资产也就得不到很好的滚动发展。
(2)投资主体和运作方式比较单一和僵化
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济南市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要还是靠单一的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投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税费收入和城建系统的预算外收入,以及有限的地方财政补贴,这些来源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独家经营”、“垄断”的局面还没有打破。目前,除引进外资进行房地产开发外,大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政府投资,由公用事业、城建、园林等政府部分负责组织、施工和建设,并由建设部门管理,这种自己建设,自己管理的“独家经营”机制,往往造成高成本、低效率、低质量,且易滋生腐败,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如济南一主要干道建设,从施工建设开始各大报纸都宣传其投资大、水平高、质量优,十年内不用维修。而事实却恰恰相反,此路从建成后就没有停止过维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3)城市建设中的现有的管理模式、观念、法规框架已不能适应城市新发展的需要
第一,政府从企业所能经营的所有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经营的路还很长。就城市供热、燃气供应、有线电视等来说,多年来一直由政府垄断,其管线建设资金中就包含了市民和企业交纳的建设税金,同时这些政府部门又收取费用创造“利润”,但服务质量却低下,还要向市民和企业征收管网建设费、开户费等,就如同过去电信公司收取“座机费”一样,虽不合理,但百姓、企业也无处申诉。这些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的做法,早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建设的发展的要求,如果不打破,市政公用事业就难以健康发展,百姓就难得到优质的服务,企业的成本就会居高不下。
第二,政府还不能直接利用中心城市的资源,依然延用由区、县、镇层层管理的模式,这正是委托代理成本过高的弊病之源。
第三,城市主要资源还不能做到集中经营,配置效率不高。如现在政府的预算外资金基本上还分散在每个部门,特别是有权收费的部门,集中的预算外资金数量大、福利补贴多,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经营城市的体制创新上还不能适应城市新发展的需要。因此,不彻底打破条块分割、垄断经营、冗员过多、以费养人等传统的管理方式,难以建立起高效、有活力的城市管理体制。
3.经营城市理念有可能充分利用和发挥隶属于政府的城市开发单位为城市新发展积聚资金的积极性
济南市同全国其他省会城市一样,市、区两级都有自己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单位,这些事业单位都是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从事城市的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由于这些单位技术力量雄厚,有政府的支持,因此在每个城市的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济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75年成立,二十多年来,为济南市建设住宅500多万平方米,建设主要干道二十多公里,无偿为政府提供城市建设等资金十几亿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单位由于内部体制创新不够、没有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缺乏指导,加之政府近年来给予外来开发企业的优惠政府越来越多,从而使这些单位失去了原有的活力,政府也失去了一个有效增加税收和融资的渠道。如香港新世纪有限公司、香港舜兴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三方合资,成立济南新世界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联合开发了“阳光花园”。由于项目得到济南市政府的政策扶持,启动顺利,被列为建设部首批“国家康居示范小区”。这一方面说明济南市政府非常重视引进外资,扶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发展济南经济。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政府忽视了注册资本高出新世纪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几倍,技术力量雄厚,隶属于政府自己的开发建设单位,出现了“捧着金饭碗,到处找饭吃”,又增加城市建设成本、减少政府利润的现象。
三、用经营城市的理念促进济南市城市建设新规划的实现
1.用经营城市理念激活土地资产经营
土地是经营城市的关键因素,城市政府高度垄断经营城市的公共资产,特别是对一级土地市场实行高度垄断,是经营城市的前提和核心,离开了这个前提,经营城市便无从谈起。济南市按新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只有以土地资产为依托,通过有效的经营方式获得大量的建设资金,才能保证新规划的实施。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推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法规允许划拨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其中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这是筹措资金的最有效形式。同时,要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加强对土地招投标拍卖的监督工作,协调好土地资产运营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要规范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防止出现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这方面我国很多城市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截止2001年底全国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5000亿元,仅2001年一年,全国招标拍卖土地6809公顷,价格达492亿元。山东省东营市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土地资产收益2.6亿元,显化、盘活土地资产1.36亿元;泰安市2003年3月开发建设东岳大街西路,通过道路两侧土地的经营,不仅获得基础建设投资12亿元,还得到3.8亿元的利润。福州市到2001年11月底,通过招标拍卖,收取土地出让金6.86亿元。经营城市较早的大连市,1993年到1997年的七年间,通过经营土地获得268亿元的收入。
(2)推行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推行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通过收购、收回或置换方式,将土地集中储备,开发整理,实行不饱和供应,有效控制出让土地总量,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特别是在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可经营土地,力争做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法定程序统一运作。
(3)建立土地供应公示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好土地供应公示制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引导投资需求,提高供地透明度。要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供应计划,经权威部门批准后,作为供地信息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避免发生土地供应中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4)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价值,完善土地市场
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城镇土地转让、出租和抵押的管理工作,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完善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土地交易规则,引导土地交易双方依法交易,保证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要通过信用担保、风险投资、抵押贷款和发行债券等融资手段,提高土地的开发能力,加强土地前期开发,提高土地价值。
创新土地的经营机制,利用政府原有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从事地产经营活动,调控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市场,放开城市土地的二级市场,收购特困企业,预征道路延伸、旧城改造、重大工程周边用地,加工成熟进入土地市场,从而更好地适应土地市场化运作需要。
2.加快济南城市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价格体制的创新
城市投融资体制和公用事业价格体制创新,是做好经营城市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不创新,经营城市将成为空话。
(1)充分发挥国有房地产开发单位的优势
在投融资创新上,要重视和充分发挥政府原有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在技术上、资金上的优势,利用他们的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法人地位和已经建立起的企业化运作模式,赋予更加灵活的优惠政策,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政府经营城市投融资主体和企业法人实体,努力为政府创税、投资、融资、建设城市。
如1997年起,广西梧州市政府在新城区建设中就注意发挥隶属于市政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作用,在土地出让、城市配套费收取等方面给予优惠,使该公司分别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无偿建设了办公大楼,不用政府一分钱,并按政府的统一规划在一片丘岭荒地上建设了30多万平方米的高标准住宅小区。既改善了百姓的住房条件和城市环境,又为政府创造了巨大利润和税收,有力地促进了梧州的城市建设。1998年,这个公司还利用雄厚的资金,兼并了濒临破产的、亚洲最大的梧州市肠衣厂,使该厂当年就转亏为盈,既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优化城市资源配置
对城市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全面归集和盘活现有土地、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有形资产存量及其附着于城市的无形资产存量,促进城市建设资产的滚动增值。
(3)吸纳各种资金投入城市建设
采取灵活政策和措施,进一步鼓励外商、民营企业和闲散的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或BOT(建设—交还—租赁经营)、BTO(建设——经营——交还)、BOO(建设——经营——享有)等方式吸纳资金,投资经营城建项目。
(4)建设以成本与合理利润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
目前城市建设的税费标准及产品服务价格,大多不能反映市场的成本,更不随市场成本的变化而变化。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不能反映成本的应予补贴,不能及时变化的靠调节基金补平。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补贴、调节基金往往是杯水车薪,最终形成差距而转嫁形成国有企业亏损及城市建设资产的损耗。所以在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体制创新上,要按照成本与合理利润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调整和确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产品基准价,使公用事业由福利服务型转变为经营服务型。
价格管理机制既要适应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需要,又要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对推向市场动作的城市公用事业项目,应合理确定回报率;对纯公益性的公用行业,其中,经营成本和回报率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由政府财政全额拨付;对主要服务于社会的公用行业,当价格低于基准价时,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确保经营企业获取合理利润;对于服务于生产的营业性市政公用行业,应合理计价,实行企业自行自支、自负盈亏,强化动态管理,监督运营。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服务质量实行统一管制和监督,价格管理权要适度下放给县(区)政府,简化审批程序。
3.实现城市基础管理社区化,促进经营城市机制进一步完善
从直观上看,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政府要实行高效有序的管理,必须通过“以块为主分的管理”来调动和发挥各城区、街道、居委会的作用。从更深层次上看,“社区化”是城市政府适应市场化改革,形成经营城市机制的基础性环节。随着市民逐步由单位成员变成社区成员,城市的动力源从政府转移到民间,城市基础管理模式也必须相应的转变,从而促进城市政府从“不该管的日常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经营城市,推进城市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济南市的社区组织采取的组织结构是我国20世纪50年代制定的,由区、街、居三级组织构成。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要求,社区组织体系暴露出许多不足。单位体制与社会体制并存,条块分割和社区立法的滞后,使社区权限已不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区政府向办事处转移管理任务,但权限没有随之转移,导致社区职责大权力小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理论社区”与“实际社区”相脱节,直接影响了社区作用的发挥,也直接阻碍了政府从琐事中解脱出来,不能有效地去做经营城市这一大事。
从济南城市建设新规划的功能和济南城市的未来发展,以及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看,要以街道、居委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为突破口,通过推进城市基础社会结构的重组来实现社区建设管理的整体突破和创新。一要推进街道规模调整和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二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四级落实(市、区、街、居)”的管理模式。二要给办事处充分的综合管理、协调权力。三要按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将政府和办事处承担的社会服务性、经营性的事项,分别划归社会中间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资产经营机构)来管理,使社区服务、经营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例如,美国镇一级社区负责的道路维修、绿化、路灯、给排水、选举、人口统计等事务,都是由社区选择的社会中间组织来承担,社区主要承担协调工作。由此强化政府在街道层面的行政管理职能。四要按市场经济规则取消与政府无关的指标。如产值、利税、出口、项目等,保证办事处真正做自己的事,到位不越位。五是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区建设投入机构,建立市、区两级社区建设专项基金,大力开发社区资源,积极鼓励和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如,可将办事处原有的资产交由办事处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资产管理机构运作,利用好这些资源,使资产不断滚动、增值,并使利润用于社区新的建设。
4.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
处理好与农民关系问题,保证济南城市新规划建设实施和社会稳定,首先要对征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进行改革、创新。
多年来我们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多采用极低的补偿价格,与当前市场经济规则极不适应。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仅征地一项就从农民那里集中了超过2万亿元的资金。现在我国经济发达的东部省区的农民已普遍对过去那种征地补偿方式不满,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因此,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应探索建立健全济南市城市周边规划区内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合理流转机制,鼓励离乡进城农民将原有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既可作为进城定居和创业的启动金,又利于统一规划建设。如,可以尊重农民权利,允许农民带地折股进城开发,允许农民以土地与房地产商联手经营房地产等。这样做,更加有利于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济南新城市规划建设,实现“城市人口400万,建成城区面积400平方公里”的目标。
其次,要做好被征用土地农民进城后的管理,保证社会稳定,使之成为经营城市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济南市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进入城市的农民在适应城市生活方面完全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状态,没有一个部门在技术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帮助。我们要把这项表面看来是城市政府额外负担的工作,作为城市化发展和经营城市的重要工作,纳入到政府职能落实之中,这既有利于提高城市人口的素质,又对城市的稳定起到积极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济南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济南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目标的实现。
5.注重培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经营城市中的作用
注重培养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经营城市中的作用,提高城市政府的工作效率,避免和减少城市新规划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完成许多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在美国,社会中介组织就非常发达,它们承担了大量在我国需要由城市政府来做的事情。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各种商会和行业协会、各类咨询和服务组织、房地产评估机构等等,门类齐全,服务周到,且政府也有意识地通过资格论证,把权力放到民间,用民间的力量来实现政府的管理作用。这样做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大大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和财政支出,提高了政府效率。
在我国,城市中介组织多数仍是依附于政府的附属机构,甚至成为政府安排富余人员的出路。虽然有一部分中介组织已经与政府脱钩,但仍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在中介组织使用上缺乏有序竞争。这就要求城市政府,一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为他们创造适合发展的环境,在使用上搭建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平台。二要指导中介组织,尽快实现自主经营,行业自律。从而推进经营城市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