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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工业提升门

来源:行业新闻 / 时间: 2025-05-05

大家好,关于防沙工业提升门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林业工作计划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林业工作计划范文6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林业工作计划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林业工作计划篇1

一、着重抓好重点工程造林。要高标准完成好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真正起到样板和带动作用。突出抓好立地条件困难区域造林绿化和生态区位重要的“三边”和**山地地段造林绿化。珠江防护林造林任务6700亩,封山育林任务700亩。

二、积极发动群众面上造林。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各种造林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造林,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完成4万亩人工造林任务。

三、积极开展森林经营工作。彻底改变重造轻管的做法,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上来。加强种苗管理,从源头确保造林成效。加强中幼林的抚育管护,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结合无节良材和优材更替工作,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

四、切实加强未成林抚育管理。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林抚育管理的通知》要求,把加强未成林的抚育管理作为营造林的中心工作来抓,对近三年来未成林地进行一次全面抚育,切实搞好除草、除灌、培蔸、防火和补植补造工作,从根本上扭转“重造轻管”的做法,切实巩固造林成果。

五、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

六、继续宣传林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守好林地红线。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护利用好林地资源。

七、执行封山育林,继续落实五年禁伐政策,进一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事件,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完成15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

九、做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减伐编制工作。

十、做好20xx年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完成森林病虫害普查和候鸟通道保护站建设。

林业工作计划篇2

一、重点工作

1、完成退耕还林匹配造林1000亩的建设项目。

2、完善《**省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

3、结合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工作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人工林6000亩。

4、完成果品产量达到1.3万吨,力争我县果品冷藏能力达到2万吨。协助*天丰农业有限集团公司、**天润农产有限公司完成果品生产销售2万吨。

5、加强林业资源管理。

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搞好禽流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

⑵、加强对林木采伐、林地林权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乱砍滥伐和林地的非法流失。

⑶、加强白洋淀南岸湿地的保护,整合湿地资源,提升湿地的生态效益。

6、加强森林植物病虫害管理。加强对**等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7、坚持依法治林,强化资源保护。

一是加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加强资源的保护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结,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批滥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行为,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促进依法治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具体安排

1、进一步加大林业宣传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林业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党和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林业建设,着力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贯彻落实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切实抓好城区、乡镇人口聚集区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堤渠等宜林地绿化;水系净水护堤林绿化;廊道绿化;经济林基地及单位绿化工作,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0.9个百分点,使我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2.05%。

3、积极推进林业观光采摘园建设。抓好小王果庄乡小王果庄村300亩,邢南镇六合屯村200亩观光采摘园建设,积极提供服务与指导,使其尽快建设成型,发挥效益,在农村容貌改造提升中发挥引领作用。

4、加快果品产业发展,在积极服务天丰、天润两个果品龙头企业的基础上,推进旧城永发农产品有限公司进档升级,争创省级龙头企业。瞄准拥城、石氏积极发展桃种植的苗头,推进龙化乡桃产业发展,尽快形成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培育我县特色种植,在抓好蒲口乡西陶口村60亩无花果种植基础上,发展小王果庄乡30亩樱桃种植、晋庄乡徐果庄村100亩油料牡丹和观赏牡丹种植。

5、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保障林业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

6、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林业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打击各种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无证外运木材、乱捕乱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森林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林地管理,规范审核报批程序,实行征占用林地逐级审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7、加强森林病虫防治体系建设。切实搞好国家病虫测报点建设,落实好病虫害防治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杨树食叶害虫、松毛虫等防治工作,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的综合治理,强化疫情监测,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除治,确保全县林木安全。

8、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物资、交通、通讯设备等基础建设,搞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综合防御能力。

林业工作计划篇3

朝真乡林业站在游仙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社会各界同仁的帮助和村支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林业工作,现将xxxx年的林业工作计划如下。

一、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

1、我乡共有森林面积1224.9公顷,分布9个行政村,森林资源丰富,要认真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2、加强农户自用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制度办理手续,加强监管力度,专职护林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和采伐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力度,认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农户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各村要书写2副固定标语,利用广播和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巡山力度,防止乱砍滥伐,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二、做好野生动植物的勘测工作和保护

1、在巡山的同时加强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如发现有死亡的动物,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2、对乡境内的各贵重树种,要严加管理,防止滥伐林木的情况发生和严厉打击盗伐名贵树木的不法分子。

三、退耕还林工作

1、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使地块的面积保存率和成活率达到100%,不准随意乱占用退耕还林的地块。

2、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发展好蚕桑生产,使农户增加经济效益。

四、林权制度改革

1、各村做好林权改革的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及归档工作。

2、做好林权改革的后期工作,打证和发证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全面结束。

五、做好各项规划工作

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2、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林业干部要努力学习和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为林业发展献计献策。

林业工作计划篇4

20xx年是开局第一年,为开创林业发展的新局面,实现我市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目标,根据局党组的部署,确定我局~年林业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

突出一个主旨(以生态建设为中心),解决两大难题(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产量不高;林民增收不足),抓住三个关键(造林营林为主生态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林业产业化建设,搞好林下经济开发),实施六大工程(退耕还林、三北造林、村屯绿化、农田林网、矿区绿化、防沙治沙等),配套九项措施(科技与人才兴林、依法治林、深化林业改革、项目投资的拉动、外资的带动、宣传发动、以工业理念管理林业工作、市场拉动)。

二、工作目标

1、造林绿化:计划营造林和封山育林70万亩,其中:“三北”造林10万亩;退耕还林40万亩(退耕地10万亩、配套荒山30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

一是要加强退耕还林、三北造林、速生丰产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以项目建设推进我市生态建设。二是突出“治沙和治荒”的重点,将阜新防沙治沙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工程项目区,采取具体措施攻克我市荒山造林;三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部门绿化、绿色通道建设等各种形式的社会造林,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步伐。四是全面实施《阜新市村屯绿化总体规划》,整治村容村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步实现绿色和谐精美阜新。

2、林业育苗:计划育苗10000亩。容器育苗3000万杯,积极调整育苗结构,为配合荒山造林及封山禁牧工作,增加乡土、灌木林、饲料林树种育苗比重。

3、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计划防治森林病虫害90万亩,防治率达75%以上。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要抓好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项目。

森林防火及林业严打,全年杜绝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4‰以下,利用好森林防火电子监测系统,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预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重点抓好清理采伐迹地和小开荒行为。

4、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xxx”期间采伐限额,把好审批关,重点改造低产林和农田防护林。抓好林权证发放工作,规范木材行业管理,出台《阜新市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5、林业产业及基层基础建设:计划全系统实现林业产值9亿元,林业增加值4.3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民增收龙头产业,抓好林业站建设、科技培训和推广及森防体系建设。

6、经济转型林业项目工作: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三北”四期工程造林、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生物制药厂、海棠山自然保护区等项目的续建工作。争取国家防沙治沙、林业森防体系建设、国有林场脱困、林业站建设、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项目,使我市经济转型林业项目的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7、继续搞好林下经济开发,发展到100万亩,以林草间作为主,配以林药、林菌、林烟、林粮间作、林下养鹅,重点抓好树木郁闭后林农复合模式开发,加快退耕后后续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解决好林农增收问题。

林业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按照“绿化先行、环境同治、产业再造、生态修复、文明促进”的思路,以扩展绿化面积、增加绿化总量、发展林业经济建设为主题,以“1235”林业工程为目标,科学规划、精细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开展“植树造林高潮年”活动,全力抓好林业重点工程,为建设一个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新*县做贡献。

二、任务指标

实施“1235”林业工程,即:高标准完成太阳高速*县段通道绿化及两侧荒山绿化,打造一条横贯东西的“绿色走廊”;新增2万亩核桃基地建设;实施西、北、东三个具有我县特色的绿色生态循环圈建设工程;完善县境出入口五处节点景观绿化带工程。全年完成造林绿化7万亩,其中“两山”造林3万亩,“两网”造林1万亩,“两林”造林2万亩,“两区”造林1万亩。村庄绿化达标40个,义务植树90万株,新增育苗0.2万亩,森林火灾控制在0.5‰以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0.4‰以内。

(一)营造林工作

1.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

太阳高速*县段,起点东梁乡北蒋村,途经南娄镇、秀水镇,终点路家村镇傅家垴村,全长47.17公里,可绿化里程30.01公里。两侧林带绿化宽各20米(在林带营造中,采用林花间作,林药间作的模式,间种万寿菊、黄芪、板兰根等中药材);共占地1800.8亩;荒山绿化13840亩。

阳五高速*县段,起点牛村镇南流村,终点*县前元吉,全长4.53公里,可绿化里程1.175公里。林带共占地70.5亩。可绿化林带1.175公里。

2.两万亩核桃经济林基地建设

2万亩核桃基地建设任务全部设计在三个循环圈内的重点工程沿线,重点以孙家庄镇辰厚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带动全县核桃产业的发展。要求每个基地不少于100亩(争取省政府每亩200元的补助资金),主要以地梗核桃为主,春季完成1万亩,秋季完成1万亩,使年底核桃总面积达到22万亩。同时,培育核桃育苗基地20xx亩,实现核桃苗木的自产自足。

3.三大生态循环圈工程建设

我县三大生态循环圈,即:西部水源涵养林圈、东部旅游生态圈、北部干果经济林圈。在三个循环圈中,国道、省道、县道总公路里程为228公里(每个圈在70公里以上),涉及12个乡镇110个行政村;规划流域涵盖县境的滹沱河流域、龙华河流域、乌河流域、阴山河流域;涉及宜林荒山荒地为36.2万亩。

西部水源涵养林圈。全长81公里,宜林荒山荒地15.8万亩。工程范围:314省道南娄镇管头至东梁乡东梁村段,转县道东太国防路东梁乡东梁村段,经西烟镇至西潘乡侯庄段,转县道侯和线西潘乡侯庄至苌池镇和安村段,转县道管藏线苌池镇和安至南娄镇管头村段止。可绿化里程34.4公里,荒山造林1.6万亩(不包括高速公路太阳段荒山绿化)。涉及东梁乡、西烟镇、南娄镇、西潘乡、苌池镇5个乡镇25个行政村。

东部旅游生态圈。全长72公里,宜林荒山荒地10.6万亩。工程范围:314省道秀水镇西城武,经孙家庄、牛村至仙人乡交口村段起,转207国道仙人乡交口村至北下庄乡獐儿坪村段,转县道孙交线北下庄乡西关头村至孙家庄镇土塔村段,转县道芝土线孙家庄镇土塔村至苌池镇下罗村段,转214省道苌池镇下罗村至秀水镇西城武村段。可绿化里程12.5公里,荒山造林1.2万亩,涉及苌池镇、孙家庄镇、北下庄乡,18个行政村。

北部干果经济林圈。全长75公里。工程范围:314省道上社镇肖家汇村至下社乡贾家峪村段,转345省道下社乡贾家峪村至下社乡夫城口村段,转县道东太国防路下社乡夫城口村至西潘乡宋庄村段,转县道肖宋线西潘乡宋庄村至上社镇肖家汇村段止。可绿化里程22.1公里,荒山造林0.8万亩,涉及上社镇、下社乡、西潘乡3个乡镇,28个行政村。同时完成40个生态园林村建设。要按省林业厅规定的园林村标准施行。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入村道路绿化率达到95%;村里荒山荒地全部实施造林绿化,造林面积占到宜林地总面积的85%以上。

4.五个出入口景点绿化工程

全县共有各类型出入口12个,20xx年计划建设5个,以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和谐自然,提档升级,展现特色,发挥优势为出发点,塑造五个“大美*县”窗口。

(1)*县东高速出入口。定位为“和谐门”,凸显“宜居之乡,和谐*县”、“科学发展,晋善晋美”主题。

(2)*县南高速出入口。定位为“文化门”,凸显“忠义之乡,聪慧*县、“中国。藏山”以及“程婴、公孙杵臼、赵武、赵朔大型群雕”主题

(3)东梁高速出入口。定位为“生态门”。凸显“生态之乡,绿色*县”主题。

(4)省道314东梁出入口。定位为“农耕门”,凸显“农耕之乡,好客*县”主题。

(5)阳五高速阳泉郊区洞口交界处。定位为“科学门”,凸显“资源之乡,创新*县”主题。

5.义务植树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确立的`法定性植树活动,是全社会办林业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要坚持基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的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通过义务植树,新增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爱绿护绿意识。

建设任务:90万株。

(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1.护林防火工作。在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的同时,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火灾受害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抓好200亩高标准种苗基地和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可容纳50人北部防火专业队伍营地建设。同时投资200多万元,在河北与我县接壤的黑狗山林区和我县重点林区诸龙山,修建长14公里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墙。

2.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强化林地管理,依法审核、审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在全县形成爱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力争上半年完成森林公安人员招聘、森林公安大队挂牌等工作,使林政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县所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摒弃“野味滋补”等落后观念,形成群防群治局面。

4.森防检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在重点林区建立县、乡、村三级测报网,对全县森林资源实行全面监测。全面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蔓延和危害,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二以内。

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xx年要全面完成林权发证工作,真正巩固和扩大造林绿化成果,切实保障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去年对120株古树名木树立石碑的基础上,要完成省下达的孙家庄镇大吉村等6株古树的全面保护工作,并继续加大建档力度,争取不遗漏一株古树。

保障措施:

一、注重科学规划

按照新的形势、新的思路、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荒山造林与身边增绿共抓的原则,及早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把所有林业工程都规划到生态循环圈内的荒山、通道和景点绿化上来,重视整体,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绿色工程。同时做好林业工程的公开招投标工作,探索林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新办法,打破所有界限,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有树,但求有林。

二、精心组织发动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通过国家立法而开展的国土绿化运动。我们将继续坚持基地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产业化的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重点搞好宅边、村边、渠边、田边、路边“五边”绿化。培育、引进和推广适宜本地生长的优良树种和花草,逐步打破历史上形成的“杨树站岗、柳树当家、槐树满坡、品种单调”的传统绿化格局,建设绿色*县,构建和谐怡人的人居环境。

三、加大技术支撑

今年我们要加大服务基层力度,向各乡镇派出综合发展指导员、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员。通过“三员”服务基层制度的落实,把新技术,新措施在第一时间内推广到乡村林地,选派技术人员随时随地解决林农在造林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政策指导深入基层,科技服务跟进一线,信息咨询面向群众,为广大林农提供方便,减少办事程序,畅通上情下达,解决技术难题,全面加强林业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全年各项任务保质保量、高规格高标准完成。

四、做好督促检查

我们将强化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程序,采取局领导集体检查、突击检查和营造林工程综合检查的三种形式,直接深入到工程现场或基层一线进行检查。技术人员除完成正常验收工作外,要在施工前、中、后期深入造林工地,进行抽查,采取公开通报,奖惩挂钩的形式,对各乡镇和工程地段进行分段评比,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分别给予不同的以奖代补资金。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林业工作,评议林业工作,真正使绿化造林深入人心,为我县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五、增强队伍建设

一是针对乡镇林业站林业员严重老化,影响全县林业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申请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采取调整、招聘等办法,充实乡镇林业站人员,从而使其忠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站执法、执政、服务三大职能,负起资源管理,科技强林和自我生存发展的重担。二是四支专业灭火队伍要在完善装备、设施以及管理的同时,扩大专业队伍人数,每个支专业灭火队至少要达到60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三是组建以上水灭火分队。四是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对核桃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举办培训班、现场技术指导、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等方式,切实提高核桃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以适应我县核桃发展的要求,为打造“生态*县,美丽家园”,注入正能量。

林业工作计划篇6

一、XX年主要工作

落实并抓好以葡萄为主的优质林果基地建设,葡萄新植面积3600亩,以发展规划确定的专业村、专业组为重点。建成肃州庙村十一组300亩的示范片,河州堡村八组200亩的示范片,各村建成100亩以上的葡萄示范片;建成河州堡村设施葡萄百亩示范片一个。

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1、“千米”防护林工程:新建、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36公里,建成示范点5个。

2、绿色通道:新建6公里,建成1公里以上的示范点2个。

3、按照市主管部门要求抓好一个50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完成治沙造林1200亩。

三、学习计划与工作实施步骤

1、要把学习贯穿始终,坚持集体与自学相结合,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相结合,认真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全站职工业务技能,要求每个职工做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强化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第一阶段

(1)、人员分工,包村划片,落实责任制。同时做好全年培训计划,要求每个示范片不少于8场次,并做好培训登记。上报农民技术员培训审定工作。

(2)、认真落实林业各项重点工程。要求示范点确定到村组、地块。有作业设计。

(3)、杀虫灯的普查、悬挂。督促检查做好球坚蚧壳虫的防治,树干束草、缠膜的运用工作。

(4)、各类苗木的调运、假植。定植前的准备工作。

(5)、设施葡萄栽培在3月25日前结束。

3、第二阶段

(1)、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要求巡回指导,全面落实

(2)、枣树栽培、葡萄定植。要求召开现场会,全力以赴强化技术服务指导。

(3)、切实抓好“两虫”的防治工作。

(4)、做好林业年报表统计工作。

4、第三阶段

(1)、幼林抚育管理、检查验收,重点是葡萄的夏季管理。

(2)、退耕还林工程复核,粮、款兑付工作。

(3)、杨树蛀干天牛普查和监测。

(4)、葡萄秋季和越冬前的管理,要求逐户逐块检查指导。

5、第四阶段

(1)、成立葡萄协会。

(2)、做好林业年报表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工作验收。

(3)、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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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国务院制定考核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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