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提升门标准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工业提升门标准和工业提升门有哪些安装要求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工业提升门标准以及工业提升门有哪些安装要求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地面
为保证工业提升门的安装精度和使用性能,在工业门安装之前要求将其所在地面处理为光滑水平面,门体两侧地面不平整度要小于±3MM,因为要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工业提升门,所以安装施工的地面应质地坚实。
二、钢梁
安装工业提升门所用的钢梁,其材料厚度应在5毫米以上,承重能力不得低于700公斤,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防锈处理。钢梁与完工地面之间,按照图纸要求,其高度的误差不得大于±3MM。
三、电源
为了使用安全和检修方便,工业提升门应设置独立的工业门电源,供电电缆应采用单组3′1.5平方毫米铜芯R护套电缆,其中一根为保护地线。工业门的供电电缆应以隐蔽方式引至提升门上方横梁内侧右部,并留有一定接线余量可以接至横梁中部。
四、其它
在工业提升门门体部件到货后,应存放在距安装地点较近的地方,以避免二次搬运造成损坏,注意货物存放地点应安全、防雨、防尘。在工业提升门部件开箱后,部分贵重物品需存放在距现场较近且带锁的房间中,以防丢失致使安装工期耽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406-93对通用门式起重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份标准涵盖了起重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测规则等方面的内容。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露天环境中使用的通用门式起重机,即起重机。其取物装置可以是吊钩、抓斗或电动吸盘(起重电磁铁),或是其中两种或三种的组合。此外,对于专用门式起重机中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部分,也可以参照使用。
通用门式起重机在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用于货物的吊装、移动和装卸。本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起重机的安全性能、操作效率和维护便利性。通过规定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确保起重机在实际应用中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并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试验方法部分详细介绍了如何进行各种性能测试,以确保起重机的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检测规则则明确了验收和定期检查的具体步骤,确保起重机在整个使用周期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通过严格的分类和标准要求,GB/T14406-93为通用门式起重机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升起重机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安全性。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通用门式起重机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对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GB/T14406-93的制定和完善,不仅为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行业需求的变化,GB/T14406-93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机遇。未来,这一标准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推动通用门式起重机行业的持续进步和发展。
工业门使用注意事项:
1、请确保工业门门体运行良好,无卡滞;只允许在安装了平衡弹簧、平衡良好的门体上安装开门机,否则可能造成开门机超载损坏;安装时您务必请专业安装人员进行检查和安装。(湖北理想门业)
2、安装及布线必须依照建筑施工标准及电气标准进行,线径≧1.5mm2;电源线必须接到有接地的插座上,禁止去除电源线上的接地引线。
3、门体导轨末端应加装机械限位装臵或缓冲助推器,以防门体滑出。
4、快速释放手柄仅供专业人员安装、维护门体运行情况时使用,且只能在门体已被闭
锁,无自重下坠落危险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解脱此扳手。严禁在运行过程中解脱此扳手。
5、控制箱应安装在能观察到工业门门体运行情况的地方,禁止在看不见门体运行的地方操作遥控器。
6、请将控制箱固定在离地1.4米高的墙柱上,以防儿童无意间碰触。同时保管好遥控器,禁止儿童触摸或玩耍,以防止发生危险。
7、在修理和移动开门机前,请切断电源,同时应确保门体已被闭锁,无自重坠落危险的情况下进行。
8、在门体运行时,严禁行人、车辆从门体下方通过或在门体下方停留。
9、不得在电动开、关门体时拉动手动链条。
一、产业功能分类:
工业战略产业:
(1)瓶颈产业
(2)支柱产业
(3)主导产业
其他工业类型:
(1)关联产业
(2)基础性产业
(3)潜导产业(未来可能的主导产业)
二、根据集约度划分:
(1)资源密集型——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
(2)劳动密集型——对劳动力依赖性较高
(3)资本密集型——大量资本购买原材料
(4)知识技术密集型——产品对知识、技术依赖性较高
三、根据区位因素划分:
(1)原料导向型工业——原料不便于长途运输或运输原料成本较高的工业
(2)市场导向型工业——产品不便于长途运输或运输产品成本较高的工业
(3)动力导向型工业——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工业
(4)劳动力导向型工业——需要投入大量劳动力的工业
(5)技术导向型工业——技术要求高的工业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五、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第3.1.4条临边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及构造型式见附录二。
第二节洞口作业
第3.2.1条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一、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二、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三、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四、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第3.2.2条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二、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三、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四、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五、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七、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八、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第3.2.3条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3.1.3条的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见附录二之(一),防护设施的构造型式见附录三。
第四章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攀登作业
第4.1.1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第4.1.2条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第4.1.3条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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