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提升门工程
很多朋友对于贵州工业提升门工程和贵州大学是985吗,是双一流学校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贵州大学不是985是211,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11工程和985工程简介
211工程,即在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985工程,1998年5月4日,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985工程一期建设率先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开始实施。
双一流的全称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贵州大学简介
贵州大学简称“贵大”,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并成为教育部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14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合作建设高校。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工4163人,其中专任教师27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96人,占比49.9%。正高级职称人员525人,副高级职称人员923人
截止2022年3月,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6人、教育部“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国家领军人才6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12人、贵州省核心专家11人、贵州省省管专家43人。此外,有连续3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连续4年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2人。
专业学科建设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设有38个学院、开设13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2门国家精品课程、国家一类特色专业9个、二类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性专业1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6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矿物加工工程、酿酒工程、植物保护、动物科学、林学、工程管理、农林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科学、冶金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采矿工程、农学、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
国家重点学科:农药学
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植物保护、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学科群、生态学、农林经济管理、生物学、化学、法学、林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教育部一类特色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汉语言文学、自动化、林学、冶金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哲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教育部二类特色专业:采矿工程、植物保护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民族学、农药学、土木工程、畜牧学、材料学、矿业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物理学、食品、酿酒科学与工程、森林培育、地质学、生物工程学、机械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学、冶金工程、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省级重点学科:化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造林学、采矿工程、基础数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结构工程、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作物遗传育种、农业经济管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汉语言文字学、化学工艺、材料学、果树学、理论物理、企业管理、民族学、农药学、作物学、信息与通信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哲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日语、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物联网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安全工程、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草业科学、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音乐学、表演、绘画、哲学、经济学、社会工作、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生物科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地质工程、采矿工程、食品科学与工、建筑学、城乡规划、农学、烟草、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医学
贵州省特色专业:哲学、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矿物加工工程、生物工程、水产养殖、社会工作、农业资源与环境。
贵州省示范性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汉语言文学、自动化、林学、经济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法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植物保护
学术科研
截至2018年3月,学校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9个、国家级教学基地和示范点19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和示范基地10个。
学校尤其注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和服务贵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有白酒研究院、国际民间艺术研究院、民族学研究院(中国苗学研究院)、喀斯特地貌博物馆、西部少数民族博物馆、阳明文化研究院、东盟研究院、长征文化研究院、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研究院和西部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
2011年至2014年,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90项。其中,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371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奖励266项,获授权专利455项,11人获贵州省青年创新人才奖。发表论文113篇,被EI、ISTP、SCIE收录143篇。出版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规划项目“世界佛学文库”、国际视野中贵州人类学苗学(第一辑)、国际视野中贵州人类学˙彝学(第二辑)等图书。
合作交流
截至2014年3月,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美国普莱斯比学院建立了孔子学院。此外,学校在IAUP(国际大学校长联盟)、AUAP(亚太大学联盟)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学校承办和协办了6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学校全面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学科。近年来,新建了药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烟草学院、医学院、茶学院等一批特色学院。新建了东盟研究院、阳明文化研究院、长征文化研究院、中国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研究院、公共大数据省级重点实验室等一批特色研究机构。其中,中国西部发展能力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核心智库。
学校是浙江大学对口合作建设高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江南大学、广西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学校注重推动贵州高等教育发展,是贵州省“9+1”高校协作联盟秘书长单位。学校主动与全省9个市(州)、20多个县(区)人民政府以及与茅台集团、瓮福集团、中铝贵州分公司、中烟贵州分公司等200多家企业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加强科技合作,实施贵州省“博士科技兴村”“三区科技人才”“教授、博士进企业”“百千万科技特派员系统工程”等行动计划,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提升合作层次,服务脱贫攻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余所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在美国普莱斯比学院建立了孔子学院、与冈比亚大学共建孔子学院。此外,学校在IAUP(国际大学校长联盟)、AUAP(亚太大学联盟)、EPU(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学校承办、协办了11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以兴学育人为根本,立足贵州、服务地方,努力建设有区域特色和国内外影响力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为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院校专业:
贵州大学创建于 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6年4月,成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1月,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1月,获批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 4637.61亩,另有教学实验农场985.37亩,图书馆藏书总量375.8万余册,电子图书366.92万余册。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及艺术学12类。下设38个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34437人,研究生13507人。现有在职职工4163人,其中专任教师279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96人,占比49.9%。正高级职称人员525人,副高级职称人员923人。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ESI全球前1%学科4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3‰和5‰,农业科学、工程学进入ESI全球前1%,国家“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总数7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16人、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青年人才28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9人、贵州省核心专家22人、贵州省省管专家63人。通过一流学科特设聘用岗位人员196人,杰出人才3人、卓越人才4人、青年英才10人、一流学科特区人才178人、“溪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此外,有连续7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贵州大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111”引智基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机构1个、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心)6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心)5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级教学平台2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和示范基地9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 11人、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教学名师45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14人、教学团队14个,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学校积极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学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以赴围绕“四新”抓“四化”,主动服务贵州“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学校脱贫攻坚成果获教育部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典型案例。绿色农药与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创新团队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农学院党委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获批“全国最美十佳大学生”和“全国高校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坚定地把科研论文写在贵州大地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努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贡献贵大力量。,学校是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合作建设高校,与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学校积极推动贵州高等教育发展,与贵州省 9个市(州)高校开展对口合作。同时,学校与茅台集团、大北农集团、国家天文台、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磷化集团、中烟贵州分公司、贵阳农投集团、江苏丰山集团等500多家企业和科研单位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实施贵州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科技特派员行动”“博士村长”“111博士工程”“教授、博士进企业”等行动计划,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提升合作层次,校地合作覆盖全省9个市(州)各区县。,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与 43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195所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院校,先后在冈比亚大学设立孔子学院、美国普莱斯比学院设立汉语教学中心,分别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高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此外,学校在SEAMEO(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AUN(东盟大学联盟)、EPU(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学校连续14年主、承、协办了“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学校秉承“兴学育人”办学初心宗旨和“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积极贡献,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更大的贡献,奋力书写创建高水平大学实现百年辉煌的奋进之笔,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篇章。
其他信息:贵州大学的专业主要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生物学、软件工程、生态学、统计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学、安全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草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补充材料:
贵州大学(Guizhou University)简称“贵大”,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并成为教育部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14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合作建设高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与服务、使用、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等)、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城镇燃气用二甲醚等。第三条城镇燃气管理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燃气管理协调机制。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燃气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管理燃气汽车加气站的部门负责本省燃气汽车加气站管理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燃气汽车加气站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汽车加气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第六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能力;鼓励、支持燃气经营者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统一规划的燃气基础设施。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第九条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城镇燃气发展规划。
管道燃气城市门站、储配站,瓶装燃气储配站、储存站、灌装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
住宅小区内的燃气管道、燃气瓶组站、瓶装燃气配送网点等小型燃气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建设。第十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同步移交建设资料档案。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等要求,对达到重大危险源标准的燃气场站等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安全专篇组织审查。第十一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区域内新建住宅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应当纳入房屋建设成本,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
因尚不具备通气条件未将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的,应当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进行约定;未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
已建住宅补建管道燃气设施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向居民用户收取,但不得高于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非居民用户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工程造价定额计价,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向非居民用户收取。
燃气经营者安装的燃气计量装置应当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粘贴检定合格标识。用户对无检定合格标识的燃气计量装置可以拒绝安装。第三章经营与服务第十二条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并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按照《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新申请经营瓶装燃气的,应当设立企业。第十四条从事燃气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瓶装燃气充装和供应站(点)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同一市、州内跨县级行政区域经营的,向市、州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跨市、州行政区域经营的,分别向市、州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从事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燃气汽车加气站的部门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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